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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8101-3000-2025-00117
- 備注/文號:惠政〔2025〕14號
- 發布機構: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6
各鎮人民政府,各工業園區管委會,縣直有關單位:
國務院決定于2026年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通知》(國發〔2025〕9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閩政〔2025〕8號)和《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的通知》(泉政〔2025〕2號)精神,現就做好我縣普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義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是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通過這次普查將全面摸清我縣“三農”家底,為科學制定全縣“三農”政策、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撐。各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狠抓普查各項工作任務落實,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我縣農業經濟發展狀況。
二、普查對象和范圍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的對象是在惠安縣域內的農村住戶(包括農村農業生產經營戶和其他住戶)、城鎮農業生產經營戶、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業范圍包括:農作物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和農林牧漁服務業。
三、普查的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內容主要包括:農業生產條件、糧食和大食物生產情況、農業新質力生產情況、鄉村發展基本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情況等。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26年12月31日24時,時期資料為2026年年度資料。
四、普查的組織和實施
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涉及范圍廣、調查對象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鎮、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依法普查,認真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根據《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縣政府成立惠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全縣農業普查工作,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普查任務完成后,領導小組自動撤銷。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統計局,負責普查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各負其責、通力協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其中,縣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惠安調查隊負責具體普查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涉及普查經費方面的事項,由縣財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固定資產投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縣發改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由縣統計局、國家統計局惠安調查隊、縣委宣傳部、縣文旅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鄉村振興、農業生產、漁業生產經營等方面的事項,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經營主體登記注冊方面的事項,由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林業生產經營、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項,由縣資源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水利基礎設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項,由縣水利局負責和協調。其他掌握普查有關基礎資料的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及時準確提供部門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
各鎮要盡快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本地農業普查組織和實施工作。要充分發揮所轄社區、村委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認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切實提升普查質效。
五、普查的要素保障
各級普查機構要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聘用或選用符合條件的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穩定普查工作隊伍,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
普查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渠道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不得因普查經費短缺或撥付不到位而影響普查工作的正常開展。普查經費要規范管理,厲行節約、專款專用,提高使用效率,杜絕浪費和違規使用。縣財政、人社、統計等部門要統籌出臺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聘用費用補助方案。
六、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堅持依法普查,確保數據質量。各級組織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和《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確保普查人員如實搜集和報送普查資料,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普查對象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不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的普查資料或者遲報、拒報普查資料;普查資料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對普查工作中的違紀違法等行為,依紀依法予以處理。始終堅守數據質量第一原則,嚴格執行普查方案,加強普查指導培訓,規范普查工作流程,強化數據質量檢查核查,切實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為,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體系,強化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堅決杜絕各種人為干預普查數據的行為。采用有效技術手段和管理措施,確保普查數據安全。
(二)創新方法手段,提升工作實效。加強手持移動終端、衛星遙感、無人機和人工智能技術等現代化調查手段的應用,促進普查手段數字賦能,切實減輕基層工作負擔。廣泛應用行政記錄和數據信息共享,加強普查資料開發利用,推動普查數據共建共治共享。
(三)加強引導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鎮要加強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充分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等的宣傳作用,廣泛深入宣傳普查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教育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引導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惠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惠安縣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惠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 郭曉輝 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 林志輝 縣政府辦四級主任科員
康小波 縣統計局局長
蔡欽勝 國家統計局惠安調查隊隊長
黃燦瑚 縣發改局副局長
何國平 縣財政局副局長
林景菁 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成 員: 林昱淵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莊子敏 縣委編辦副主任
劉凌志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
黃陽波 縣民政局四級主任科員
張 梅 縣人社局副局長
黃斌陽 縣資源局副局長
陳順鵬 縣水利局副局長
何海燕 縣旅游事業發展中心副主任
潘建新 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吳少杰 縣統計局副局長
吳曉東 縣人武部副部長
劉金荷 國家統計局惠安調查隊一級主任科員
惠安縣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縣統計局副局長吳少杰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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